門懸鐘、鼓、鐸、磬,
懸之於龔□也。
而置鞀,
置於地也。
以得四海之士。
四海之士有進于言者,爻造五聲以揮擊傳聞也。
為銘于龔□,
懸樂器之具,刻銘于其上也。
曰:教寡人以道者擊鼓,
鼓以動物,故動合於道也。
教寡人以義者擊鐘,
鍾,金聲也。以合於義,故教義者擊鐘也。
教寡人以事者振鐸,
鐸,金鈴木舌也。所以事務有可行為所欲言者,以振鐸也。
語寡人以憂者擊磬,
憂者,聲悲。磬聲消燥而近於悲,故憂而擊磬也。
語寡人以獄訟者揮鞀。此之謂五聲。
訟獄之事務于疾速,故揮鞀以陳之。此以上並刻銘于簨□之文也。
是以禹嘗據一饋而七十起,日中而不暇飽食,
急於政事,無暇安於一食,所以示接士急之也。
曰:吾猶恐四海之士留于道路。
常行之處,非所宜憂也#8。
是以四海之士皆至。
事必得道,必合上下,應會無不至也。
是以禹當朝廷間也,可以羅爵。
不暇飽食,聽政不痕,朝廷閑靜,然後無事也。
道符五帝三王傳政甲第五
夫君子將入其職,旭旭然如日初出。入#9,昭昭然,人保其福。既去,暗暗然,人失其教。此得政典符合之謂也。
夫國者,卿相世賢者有之。
有國則有卿相。賢德者,卿相之具;人與之,主用之#10。不賢者豈能用之哉?
有國無國,智者治之。
夫有國者,豈自寧、豈自亂也?所以安者,智謀之力也。
智者,非一日之志。
積功累業,行道不倦,以成其志。
治者,非一日之謀。
謀者,心思也。樹德以為尚寬重道,修政作教以至誠平之咨。謀非一日之所能致也。
治志治謀#11,在於帝王,然後民知所保,
夫君上有道,化行於下,遠近慕義,四境無虞,百姓淳和,盜賊屏息,故人知所安也。
而知所避。
富貴貧賤不相犯,仁義禮智由其門#12,無違政教,下民為福,是知所避也。
發教施令為天下福者,謂之道。
先之以博愛,陳之以德義,先之以敬讓,道之以禮樂,不奪人時,不幹人利,故得禍亂不作。為福之道,此之謂歟?
上下相親,謂之和。
至德以教之,要道以治之,上下同心,是謂和矣。
民不求而得所欲,謂之信。
日出而作,日沒而息,不勞於事,不苦煩苛,甘其食,安其居,、樂其業,此豈外求之哉?上有行道之君,是所政者可謂之大信矣。
除去天下之害,謂之仁。
兼愛萬物,慈惻外施,至若成湯征葛伯、放桀于南巢#13,夏禹之別導山川、置立州國,故得天下免於慕亂,百姓宅其所居。仁遠乎哉,斯至七也。
仁與信,和與道,帝王之器。
此四者,帝王有天下之器,所以樂推也#14。苟有違之,而天下離叛,非其所有也。
凡萬物皆有器,
所用利之,是以為器;而違其用,豈得其器哉。
故欲有為不行其器者,雖欲有為,不成。
惟名與器不可假人。其所營為,必以其器用。得其器也,故和之#15;不行其器,于利遠矣,豈有成哉。
諸侯之欲王者亦然,不用帝王之器者不成。
言天下之大,神器之重,非其王者,難以處之,王氣而來,可以宰割#16。必行仁與信、和與道,然後可招懷萬姓,奄有四維。西伯以敬讓興邦,南陽以七道得政,非其人也,豈妄成之哉。
湯政湯治天下理第七
天地設而萬物生,陰陽化而四時定。分別統理#17,為政之方;極於始終,可成法則也。
天地辟而萬物生,
干,其靜也專一,其動也正直;坤,其靜也翕斂,其動也開闢。是以廣大而生萬物也。
萬物生而人為政焉。
政也者,所以正於天地也。言天地生萬物不能相使,不能相制,須人以為政以正之。無其政也,則萬物不理也。
無不能生而無殺也,
言天地能生而不能無殺。
唯天地之所以殺,人不能生。
天之能生,唯天殺之可也。夫唯天殺之,人豈生之哉?是不能生之也。
人化而為善,
萬物之中,人其為貴,化而為善,理亦天常也。
獸化而為惡。
稟氣以生,不有知飾#18,非人之類,豈不惡哉。
人而不善者,謂之獸。
人化而為善,是曰天常。今為不善者,與彼飛虛蹠實亦何以異矣#19。
有天然後有地,
天在於上,地在於下,先天後地,理亦自然。
有地然後有別,
三才克定,萬物區別。
有別然後有義,
夫婦之義著,君臣之義彰也。
有義然後有教,
百官立,政教行;父子存,家設教。所以效達于上也。
有教然後有道,
教跡逵既彰,約之以道;苟乖其道,物無以安。
有道然後有理,
事名各立而理自存。
有理然後有數。
名理既彰,以統之#20。夫數以一終十,乃至千萬勺九九之數,天之運度,亦數之義也。
日有冥有旦,有晝有夜,然後以為數。
天有三百六十度,一日一度,三百六十日一周天;一日之中,晝夜百刻,以定之為數也。
月一盈一虧,月合月離以數紀。
一歲之中有十二月,一月有虧有盈。日月或合於次,或離於次,終於一歲。日窮於次,月窮於紀,星回于天,數將幾終此。則日月星辰運行至十二月,皆周匝于故處。紀,猶會者也。
四者皆陳,以為數治。
春夏秋冬各統于一歲之日月也。此以上為政之道,當法則也。
政者,衛也。始終之謂衛。
政者,正也。所以正理天下,以為之·天周衛,始化之,終安之,無得之也。
慎誅魯周公第六
刑法有倫,宜於時政;好生之德,理適典章。故明聖之資,輔成周室,誡勸之道,可得稱言。國之大經,在於賞罰,二者或替,將何訓焉?
可為政先,故紀之為篇目矣。
昔者,
此昔者,往日之辭也。
魯周公使康叔往守于殷,
康叔,周公母弟也,衛三監之地。殷人數叛,故使賢母弟王也。
戒之日:與殺不辜,寧失有罪。
人命所懸,理須詳正;夫刑或濫,其何則焉?故不可輕殺不辜,寧可失於有罪。此亦寬仁之道也。
無有無罪而見誅,
罰而不明,雖刑不禁。言罰必施於有罪也#21。
無有有功而不賞。
賞而不明,雖賞不勸。言賞必加於有功也。
戒之,封,
重稱戒者,所以示于殷勤。封,康叔名也。
誅賞之慎焉。
誅賞者#22,國之柄也。怒而加誅,未必當罪;喜而行賞,不必當功。且賞僭懼及於淫#23,誅濫則懼及於善。賞得其功則賢人以勸,罰得其辜則奸人以息。此不可不審慎之。
鬻子卷下竟
#1《四庫》本後有『之人也亡』三字。
#2『貞』,《四庫》本作『真』。
#3『妄』,《四庫》本作『忘』。
#4此句,《四庫》本作亡『十四月生』。
#5『化』,『四庫》本作『比』。
#6《道藏》本『效」原衍作『效效』。今據《四庫》本改。
#7『任』,《四庫》本作『仁』。
#8『憂』,《四庫》本作『留』。
#9『入』,《四庫》本作『光』。
#10『主』,《四庫》本作『王』。
#11《道藏》本『志』前原脫『治』字。今據《四庫》本補。
#12『智』,《道藏》本原作『則』,誤。今據文義及《四庫》本改。
#13『于』,《道藏》本原作『保』,誤。今據文義及《四庫》本改。
#14『推』,《四庫》本作『用』。
#15此句,《四庫》本作『得其用也,故達之』。
#16此句,《四庫》本作『難以處王之器而未可以宰割』。
#17『別』,《四庫》本作『則』。
#18『飾』,《四庫》本作『識』。
#19『驗』,《四庫》本作『渡』。
#20此句,《四庫》本作『數統之矣』。
#21『必』,《道藏》本原作『不』,誤。今據文義及《四庫》本改。
#22此句,《道藏》本原作『賞之重』,不通。今據《四庫》本、百子本校改。
#23此句,《四庫》本作『賞僭則懼及於淫』。